第七條的規範

本會會員及會費分類如下:
一、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資格(或投入熱忱者)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5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200元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推派代表○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;入會費新臺幣2,0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1,000元。
三、贊助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且贊助本會經費、資源之個人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,為贊助會員。
四、終身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資格(或投入熱忱者)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5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終身會費20,000元。
五、榮譽會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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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自強

第七條的規範

文章 吳自強 »

針對第七條,我們現在多元社會,有許多外國人在台工作及生活,是否也可加入會員,如何規範?
omw
Site Admin
文章: 3
註冊時間: 週二 10月 22, 2024 4:44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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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第七條的規範

文章 omw »

改為只要年滿18歲即可


最後是由 Anonymous 於 週四 10月 23, 2025 7:52 am 推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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