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條

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發表主題
這個版面還沒有主題或文章。

誰在線上
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

版面權限

可以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
可以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
可以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